(代码:0822)
一、学科简介
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包括发酵工程、制浆造纸工程、工业微生物代谢工程、生物制药四个二级学科。发酵工程学科200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,是湖北省首批省级重点学科,2008年获批湖北省优势学科,为湖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建设点,在工业微生物技术、生物催化与酶技术、发酵过程优化与放大、微生物代谢工程、生物制药等方向形成了鲜明特色。制浆造纸工程学科1998年获得硕士授予权,2011年依托该学科创建了教育部轻工清洁生产研究生创新中心和湖北省“轻工技术与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”,该学科在生物质资源化学、高得率制浆和湿部化学等方面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。2012年轻工技术与工程获批湖北省一级优势学科。本一级学科有专职教师75人,承担863、973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纵向科研项目100余项。获国家、教育部、湖北省科学奖励10多项。毕业生主要面向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等单位从事技术研发及管理工作。
二、培养目标
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、学风严谨,实事求是,身心健康,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合作精神。具有独立从事轻工技术与工程学科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能力,具有宽广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学习能力,能运用轻工技术与工程原理与方法进行科学研究及工程实践,可胜任轻工技术与工程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、教学和管理工作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。
三、研究方向
1. 发酵工程:工业微生物技术,生物催化与酶技术,发酵过程优化与放大技术,微生物代谢工程技术等。
2. 制浆造纸工程:生物质化学工程,绿色制浆化学与技术,造纸化学品与湿部化学,纸加工技术与功能纸,纤维复合材料。
3. 工业微生物代谢工程:生物材料与生物能源代谢工程,酿造微生物及次级代谢产物代谢工程,生物制药代谢工程,微生物生理药理代谢工程等。
4. 生物制药:纳米药物与分子影像,药物检测新方法与新技术,药物分子的设计与合成,药物新剂型与新技术等。
四、学制及学习年限
学制为3年,在校修业年限(含休学、保留学籍、延期毕业)最长不超过4年。
五、学分要求
轻工技术与工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分要求及学分分配表
|
≥32学分 |
学位课学分 |
≥22学分 |
公共必修课≥8学分,其中:思政类3,英语5学分 |
学科基础与学科专业课≥14学分 |
实践环节学分 |
≥2学分 |
学术报告 |
1 |
必修 |
助研助教助管 |
1 |
必修 |
六、课程设置
参见《 轻工技术与工程学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》。
七、必修实践环节
1. 教学实践
参与本、专科层次的辅助教学活动,包括课程辅导、批改作业、实习指导;参与实验教学指导、上机指导、实验设备制作、维修等实践性教学活动;时间可安排在第2、3、4学期内,工作量一般不少于32学时,由专业学院组织考核。
2. 学术实践
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参加5次以上学术报告会或文献阅读课,其中个人主讲1次以上。写出报告综述。由导师根据参加学术活动的级别、交流论文的水平和报告综述进行考核。
八、中期考核
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考核工作在课程学分完成后进行,一般应于第二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。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: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;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;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;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。考核不合格将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。
九、学位论文工作
1. 选题
学位论文选题应结合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和科研项目,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学术价值。
2. 开题报告
一般于第三学期到第四学期完成开题报告。内容要求:拟选课题的国内外相关研究分析;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;研究内容、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;预期达到的结果、水平;论文形式;论文工作安排;进行课题研究所具备的条件;参考文献等。
开题报告必须公开报告、答辩,评审小组专家不少于3人。根据评分指标评出成绩并给出能否通过的意见,经学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,报研究生院备案。
3. 学位论文形式与评价标准
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,要体现出作者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,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。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、完整的学术论文,要求概念清楚、立论正确、论述严谨、计算正确、数据可靠,且层次分明、文笔简洁、流畅、图标清晰。能体现硕士生坚实的理论基础、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。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3.0万字,硕士学位论文的书写格式必须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进行。
4. 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
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按照《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执行。
十、学术论文发表要求
本学科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必须至少在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。A类期刊为本学科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本学科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刊物,B类期刊为本学科较有影响力的普通刊物。部分A类期刊目录如下:
序号 |
刊物名称 |
级别 |
1 |
生物工程学报 |
A |
2 |
微生物学报 |
A |
3 |
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报 |
A |
4 |
食品与生物技术学报 |
A |
5 |
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报 |
A |
6 |
药学学报 |
A |
7 |
中国药学杂志 |
A |
8 |
中国医药工业杂志 |
A |
9 |
中国药理学通报 |
A |
10 |
中国新药杂志 |
A |
11 |
生物加工过程 |
A |
12 |
食品与发酵工业 |
A |
13 |
工业微生物 |
A |
14 |
中国酿造 |
A |
15 |
酿酒 |
A |
16 |
中国造纸学报 |
A |
17 |
中国造纸 |
A |
18 |
林产化学与工业 |
A |
19 |
生物质化学工程 |
A |
十一、其他
1. 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由学校统一布置,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,经学校批准备案后执行。
2. 培养方案一经批准,应严格执行,不得随意改动。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修订的,必须按上述程序审批。
3. 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,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,指导研究生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。
4. 本方案适用于“轻工技术与工程”学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,自2016级开始实行,由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。